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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科室职能调整的通知
阅读数:5552 留言数:0  发布时间:2011/5/21 15:52:43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建设局的批复,我处对科室职能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综合科)
(1)负责人事、财务、考勤考核、后勤接待以及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2)负责对处各科室业务开展的督查、协调,协助处领导做好相关工作的布置落实工作;
(3)负责建筑业企业、建造师不良行为计分记录报批、上网及处网站管理维护工作,以及对安全论证、标化工地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4)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印章、介绍信的使用,起草单位有关文书、及时做好文件收发及归档工作;
(5)负责处党建、党风廉政、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877506,传真:88824592
二、管理一科
(1)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及行业统计分析;
(3)负责出温、进温建筑业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卡管理和温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
(5)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全市建管例会的召集筹备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877505
三、管理二科
(1)负责全市施工许可管理工作;
(2)负责中标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成员资格复审工作;
(3)负责建造师注册及信息卡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安全员的认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资格及建筑业特殊工种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协助办公室(综合科)做好全市建管例会的召集筹备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877502,传真:88872802
四、安全科
(1)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2)负责市本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的日常工作和施工队伍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民工教育、计划生育的监管以及突发性事件处置、应急救援事务的牵头管理工作;
(3)负责起重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标化工地的创建工作;
(5)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业务、联系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全市安监例会的召集筹备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877508、88824592、88824595
五、稽查科
(1)负责受委托管理范围行政执法案件有关事项的承办及建筑工地有关投诉处理工作;
(2)负责本处业务范围内的稽查和承办建筑业企业、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调查取证工作;
(3)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巡查和创建文明城市的督导、及对文明标化工地的督查工作;
(4)负责配合市劳动部门做好市本级建筑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5)负责对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情况的督查及备案工作;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877509、88869119
六、工会、技协办
(1)负责处工会工作;
(2)负责工会技协各项收入和开支管理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同外单位技术服务协助工作;
(4)负责做好职工福利,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活动;
(5)协助配合办公室(综合科)处理有关事务;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8829323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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